山东省泰安师范学校附属学校 2023年招生入学方案 根据《2023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入学办法 招生类别共分三类,请根据各自所属类别按时按要求报名。一是常住居民子女(包括:泰山区户口父母有房产、非泰山区户口父母有房产、泰山区户口三代房产、泰山区户口无房产),二是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非泰山区户口无房产),三是优抚对象子女(优抚对象包括: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1.常住居民子女入学办法 (1)入学条件 ①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具有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非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③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2)所需材料:户口本、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 (3)报名流程: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入学报名”专栏→选择报名地区“泰安市—泰山区”→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等待学校审核录取→查询录取情况及报到须知。(具体时间和流程见“招生流程安排表(常住居民子女)”) 说明:家长填报信息时,平台会自动进行大数据信息比对,比对通过的根据住址选择学区内学校;比对不通过且无法选择学校并符合我校招生范围的需带相关材料到泰山区教体局招生办公室(泰安东岳中学南院小学部)进行线下预审核,预审核通过后家长再次登录招生平台选择学校。 (4)学校审核:选择学校后等待学校审核,审核过程中如有问题学校会和家长电话联系,不联系时不需往学校打电话咨询,根据招生流程规定的时间在招生平台上查询审核结果即可。 (5)录取办法:学校根据报名适龄儿童的情况,分类分批依次录取。①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②非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③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无自有住宅但是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三代需在同一户口本上);④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确实在泰山区无自有住宅且长期租住在学校片区内的。 说明:①②类生源属于学区内生源,符合条件的直接录取;③④类生源属于统筹安排生源,学校根据空余学位的情况确定是否录取,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份额应为10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招生流程安排表(常住居民子女)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入学条件 ①年满6周岁(2017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非泰山区户口且持有泰山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期满一年以上;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泰山区务工或经商;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有稳定住所。③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2)所需材料:①身份信息:户口本(包含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泰山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②居住信息: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③从业信息:在泰山区务工者,需有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泰山区经商者,需在泰山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 (3)报名流程: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入学报名”专栏→选择报名地区“泰安市—泰山区”→入学信息填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信息比对审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居住证地址(备案的房屋租赁地址)登录平台申报学校→等待学校审核录取→查询录取情况及报到须知。(具体时间和流程见“招生流程安排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4)资格审核:部门联动进行资格审核。其中,审核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申报学校;审核不通过的,回原籍就读。审核过程中如有问题工作人员会和家长电话联系,不联系时不需往学校打电话咨询,根据招生流程规定的时间在招生平台上申报学校、查询审核结果即可。 (5)录取办法: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属于统筹安排生源,学校根据申报材料中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时间,缴纳社保或经商纳税时间,结合学校空余学位的情况确定是否录取,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可继续申请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招生流程安排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3.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办法 学校将根据文件精神积极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积极响应我市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部署,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省、市及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落实。相关表格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泰山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号“泰山杏坛”下载。 (1)入学条件 ①年满6周岁(2017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父母(法定监护人)属于优抚对象。③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2)所需材料:户口本,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房产证明,优抚对象子女情况登记表等。 (3)报名流程:提交相关证明表格(表格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泰山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号“泰山杏坛”下载)进行登记→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入学报名”专栏→选择报名地区“泰安市—泰山区”→入学信息填报→选择学校→等待学校审核录取→查询录取情况及报到须知。(具体时间和流程见“招生流程安排表(优抚对象子女)”) 招生流程安排表(优抚对象子女)
二、各类保障群体入学 1.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大力推进全纳教育,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和“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对具备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安置;生活能自理、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到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对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泰山区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2.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工作,做好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确保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重点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造成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网站:www.stormwang.cn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223657 山东省泰安师范学校附属学校 2023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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